
光学加工是一种加工工艺,能便光学零件表面达到透明光滑的目的,而对于任何一种机械操作行为,都会产生一些瑕疵,光学加工也不例外,光学加工在各方面条件没有精确到很好的话,就会造成加工零件表面粗糙,没有那么光滑,那这又要如何检验,呢,有些我们肉眼也无法判断,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下光学加工的质量检验方法。
1、粗糙度及检验方法
粗糙度旧标准中称为光洁度,系指研磨加工后零件表面的微观几何形状特性。一般情况下,零件粗糙磨完工后应达到Ra=3.2Um。细磨完工后应达到Ra=0.8um。抛光完工后应达到Ra=0.08um.
检验方法:在60-100W的白炽灯照明下,用目视进行观察,与样品进行比较,要求研磨的面砂眼均匀,不允许有下道工序中难以消除的划痕及麻点存在。
2、表面疵病及检验方法
表面疵病系指麻点、擦痕、开口气泡、破点及破边,在图纸上用B表示,共分10级,0-1-30级适用于位于光学系统像平面上及其附近的光学零件,II-VII级适用于不位于光学系统像平面上的光学零件。
注:1.直径小于0.001mm的麻点和宽度小于0.0005mm的擦痕,均不作疵病考核。2,当D0小于等于60mm时,零件表面的任意象限内麻点数量不得超过三个,当D0大于等于60mm时,不得超过五个,任意两麻点内侧间距应大于等于0.2mm。3.当D0零件有效孔径(对于环形和非圆形零件),D0则是工作区面积的等效直径,单位为mm .
检验方法:
1、检验时应用黑色屏幕为背景,光源为60-100W(电压为36V)的普通白炽灯泡,在投射光或反射光下观察。在检验零件时,为了便于发现疵病,观察时允许朝任意方向转动零件,但在确定疵病大小时,应以投射光准(不包括棱镜和一面磨砂一面抛光的零件)。
2、检验0-1-30级零件时,用6X-10X放大镜观察,检验II-V级零件时,用4检验VI-VII级零件时,用肉眼观察。但对于直径小于30MM的圆形零件和棱镜超半圆、圆柱体等特殊零件,允许用4X-6X放大镜观察 。
3、透射光观察常用于检验各种透镜,玻璃平板和小角度楔形镜,反射光观察常用于检验棱镜、大角度的楔形镜以及便于使用反射光观察的其他零件表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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